實干篤行 接續奮進
導讀

2026 年 2 月 11 日,湖北全省貿促工作會議在武漢召開。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重要講話和關于貿促工作重要致辭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湖北省委十二屆十次、十一次全會、湖北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湖北省“兩會”和全國貿促工作會議最新部署,總結 “十四五” 及 2025 年貿促工作,分析“十五五” 發展形勢,部署 2026 年重點任務。湖北省貿促會副主任閆夢筠傳達全國貿促工作會議精神,湖北省貿促會主任胡中海作工作報告,湖北省貿促會副主任石明輝主持會議。湖北省紀委監委派駐湖北省商務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陳五川到會指導工作。

會議認為,“十四五” 時期,面對百年變局與世紀疫情疊加的復雜形勢,全省貿促系統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堅持貼近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貼近市場主體所需所求 “兩貼近”,貿促能級不斷躍升;堅持貿易促進與投資促進、走出去與引進來“兩并重”,貿促質效不斷躍升;堅持織密國內服務網與國際聯絡網“兩張網”,貿促網絡不斷躍升;堅持一手抓內樹新風、一手抓外塑形象“兩手抓”,貿促后勁不斷躍升。湖北貿促工作獲中國貿促會及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多次在全國性會議作經驗交流。2025 年作為“十四五” 收官之年,全省貿促系統以“345”重點任務為抓手,圓滿完成年度目標:重大平臺有力提升開放湖北國際影響力,第三屆鏈博會參展領跑全國、第二屆“兩湖對話”擦亮綠色名片、日本大阪世博會舞臺展現荊楚風采;穩外貿工作助推全省進出口更加強勁,拓展多元市場成效顯著、出海平臺支撐有力、外貿新動能加速培育;穩外資服務助推雙向投資質效提升,國際合作網絡持續拓展、服務地方招商引資精準發力、出海服務機制不斷健全;涉外商事法律服務保障企業出海行穩致遠,認證服務惠企面持續擴大,“湖北貿促大講堂”賦能精準深入,企業紓困幫扶扎實有效;代言工商精準發力促進政企協同更加緊密,國際商會建設提速增效、智庫建設和建言獻策持續加力、企業聯系服務走深走實;系統協同聚力攻堅夯實貿促發展根基,黨建引領與作風建設持續深化、系統聯動與協同效能整體提升、基層基礎與創新活力同步增強。同時,湖北貿促工作在服務支點建設、服務開放戰略、推動系統建設等方面仍存在差距與不足,需要切實加以改進。
會議指出,“十五五”時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期,也是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取得決定性進展的攻堅期,挑戰與機遇并存,機遇大于挑戰,湖北省貿促系統要堅定決心,保持信心,科學研判時與勢、辯證把握危與機,堅持黨對貿促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持聚焦高質量發展、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登高望遠、腳踏實地,在服務全省開放大局中展現更大的擔當作為。
會議強調,2026 年是“十五五” 開局之年,也是湖北支點建設加力奮進之年,湖北貿促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湖北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貿促會“協同增效年”工作安排,樹立“主動謀劃、主動作為”理念,把握“正確政績觀、兩個更好”要求,踐行“政治引領、胸懷大局,穩中求進、提質增效,積極有為、切實可行,主動謀劃、貴在落實,問題導向、務求實效”原則,重點抓好七個方面工作:一是強化政治引領,鑄牢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夯實篤信篤行的思想根基、鞏固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以更高站位把牢貿促事業發展方向;二是建強高能級平臺,攻堅第四屆鏈博會、辦好第三屆“兩湖對話”、系統推進“鄂企出海”,以更寬視野提升湖北開放國際能見度;三是深化貿易促進,實施“展會拓優” 行動、培育外貿新動能、強化綜合服務,以更實舉措鞏固外貿基本盤;四是優化投資服務,提升利用外資服務水平、搭建高端對接平臺、協同聯動構建海外綜合服務體系,以更優環境促進雙向投資擴量提質;五是筑牢法治屏障,推動商事認證便利、法律服務靠前、合規建設有力,以更好服務護航企業國際化經營;六是激活商會動能,完善商會組織體系、打造商會品牌活動、提升代言工商和建言獻策水平,以更大力度打造企業信賴的 “會員之家”;七是深化系統建設,編制 “十五五”貿促事業發展規劃、完善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夯實基層貿促工作基礎、提升宣傳效能,凝聚全省貿促事業發展合力。
會議要求,湖北全省貿促系統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樹立爭先的意識,鍛造務實作風,錘煉過硬本領,把握從嚴基調,以“開局即決戰、起步即沖刺”的昂揚姿態,躍馬揚鞭、踔厲奮發、奮勇爭先,不斷開創湖北貿促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為推動湖北支點建設取得決定性進展、服務打造內陸開放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上,武漢、宜昌、黃石、十堰、荊州、荊門、鄂州、咸寧、恩施9 個市州貿促會代表作交流發言。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貿促會負責同志及相關部(科)室負責同志,省貿促會機關部室副處級以上負責同志參加會議。